本办法对主持人主持总台晚会类大型活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组织的活动,大型商业活动、大项目开工,电视新闻中心主持人为总台新闻以外栏目配音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主持人参与主持活动,不得私自接受报酬,所涉及费用由总台向活动组织者统一收取,并给予主持人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