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今天下午2点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陈满案赔偿问题与陈满及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进行了协商沟通。对于协商的结果,王万琼律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让人失望”,她称,海南高院与其协商的赔偿金额大概300万左右,与申请的966万余元相差太多,“对于误工费不认可”。王万琼还表示,如果协商不一致,按法律规定海南高院应在5月13日前作出赔偿决定。如果陈满对此赔偿决定不服,他还有权向最高法申请复议。
今年52岁的陈满,因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于1994年被海口市中院判处死缓,已服刑23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于2015年12月29日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开庭再审此案。2016年2月1日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3月22日,海南高院决定,3月30日在该院对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听证,并于同日向陈满及代理律师发出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