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5月2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电话222件,其中咨询198件,投诉18件,举报6件。旅游、预付卡成热点。
1、景区服务不到位 旅游环境需改善。
⑴盲人进景区被收费 长寿山公园太冷漠。
5月1日,残疾人(盲人)戴先生一行9人来到宾县宾西镇长寿山公园游玩,在景区门口,戴先生告诉售票员他们中戴先生妻子、妻弟等三位盲人,并均持有一级残疾证,希望能得到照顾。据戴先生讲,曾经去过三亚、北戴河、伊春等许多旅游景点,持残疾证连同陪护人员都是不收取门票的。但是景区工作人员以该景区没有此项优惠政策为由拒绝了戴先生,最后每人买了20元的门票。
点评:王绪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全国很多景区都对残疾人和陪护人员免费开放,我省的景区也很少有收残疾人门票的。接到投诉后,12315值班人员立即与省旅游部门取得联系,旅游部门相关人员介绍,极个别的民营景区对残疾人收费,但一般都是刚刚投入运营的,长寿山公园算是老景区了,不该对残疾人收费。残疾人消费者由于身体疾患的原因,有别与一般消费者,在消费中更应得到人道主义的尊重和帮助,长寿山公园坚持收费侵害了残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⑵景点收费涉嫌违规,成人儿童票价无差异。
消费者沈先生反映帽儿山景区顶峰玻璃栈道不设学生票和儿童票,一律每人40元。
⑶游客陡增预判不足,动物园遭投诉。
有两位大庆消费者分别投诉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4月30日是小长假第一天,上午哈尔滨被方森林动物园游客量很大由于游客量大,导致下午两点左右返回正门买了景区内观光车车票的游客滞留景区内,部分游客情绪激动。游客反映,景区车辆调度不合理,游客进正门乘坐车辆只到景区第一个转盘道,约2公里左右,之后换座另一种电瓶车进行游玩,因为景点相对较近,很多游客选择步行。可是到了下午,一些老年游客和儿童累了想坐车时没车了,半小时内只路过3辆车,倒出一个空位好多游客争抢,老年人和带着孩子的游客很难抢到,秩序混乱,往里拉的而游客多,往外拉的游客明显少,游客感觉享受的服务与车票票价不符。
点评:从投诉可见,景区对五一小长假游客来访数量预判不足,没有应对方案,另外车队外包,管理上衔接不顺。随着夏季到来,我市迎来长达半年的旅游旺季,建议各景区引以为戒,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⑷饭店服务爆粗口 索要发票遭拒绝。
来自辽宁沈阳的几位游客,5月1日在道里区西十五道街27号一棵树烧烤就餐,吃饭过程中由于口味不一样,提出已经做好的食品全部付款,没做的那些不要了的要求,在交涉中发生语言冲突,商家爆粗口甚至要升级肢体冲突,被女老板拦下。游客提出开具发票,商家回答从来没开过发票。
点评:王绪坤认为,按照一般惯例,就餐客人对尚未上桌的提出退换时,只要还没有下料,都是可以的,因为并不因此损害商家利益,况且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对于已经下料的消费者应该付费,没下料的,也应该协商解决,爆粗口损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商家拒绝履行出具单据的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
2、预付卡投诉成热点 卖卡跑路成常态。
⑴消费者张先生2016年3月在道里丽江路809号车福洗车美容办理了计次洗车卡300元可使用12次,至今只是用了1次,现在该地址改为唯爱洗车美容,经营者告知原商家的洗车卡不能继续使用了。
⑵消费者宛女士在南岗黄河路165号信恒现代城A栋8门信恒浴池购买澡票,现剩余12张,价值1000余元。2016年2月初停业,业主“失联”。
⑶消费者王先生2016年1月在南岗区红旗大街188号味道春秋办理一张1000元预付卡,当时商家承诺赠送100元,卡内总金额1100元,前几天王先生去消费时发现商家不在营业,经营者“失联”。
⑷消费者白女士2014年在松雷商厦金鲨海鲜自助餐厅办理会员储值卡1000元,仅消费1次,商家“失联”。
⑸消费者任先生2015年在道里区友谊路391号金鼎涮品办理了一万元餐饮储值卡,不久前去消费时发现商家不再经营了,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款未果。
点评:预付卡投诉渐成热点,由原来的洗车、健身等个别服务业发展到餐饮、洗浴、美发等服务领域多个行业,过去发生预付卡投诉多是经营者经营几年后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停业,多少有经营者自身风险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诉显现一些预付卡销售者刚刚开业,短时间内以优惠条件销售预付卡后迅速“失联”,带有明显恶意欺诈侵财倾向,严重的损害了而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要求上述涉事企业法定表人或业主,必须于5月15日之前,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说明情况,安排退款等善后事宜,逾期将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详细资料,列入失信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公安部等44个国家部委《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者在乘机、乘坐高铁、贷款等许多方面将受到限制。
3、优惠折扣有陷阱 网络订票须谨慎。
市民王先生不久前在去哪网订购了两张5月1日从南京飞往哈尔滨的AQ1039号航班的机票,合计1318元,购票时去哪网网站仅仅提示无餐。5月1日当王先生的家人到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换登机牌办理托运行李时,被告知选座位需要另行付费,前排20元,中排40元不等,并且竟有零公斤免费行李托运限制。无奈,王先生家人只好将行李箱倒空,3.68公斤的行李箱还是花了95元的托运费。
点评:王绪坤认为,网购机票面对超低票价时,建议先到网上查询一下有关航空公司的信息。去哪网在提供机票信息时,没有将选号费,行李托运费等与消费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息如实全面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作为一家廉价航空公司零公斤免费行李托运限制只要公开告知也情有可原,但是票价之外另行收取选号费则涉嫌违规了。提醒消费者,选择9元航空公司航班要轻装简行,不要托运行李。
4、自带酒水包房消费被拒绝,是强制消费霸王条款还是商家正当利益?
某消费者上月20号在道外区某饭店预定5月1日中午用餐的16人包房,订餐时称共18位客人。5月1日用餐时只来了10位,并且自带啤酒。商家提出10人想坐16人包房,必须点10个菜,并且拒绝自带酒水。消费者投诉商家涉嫌强制消费和霸王条款。
点评:王绪坤认为,从合同契约的角度看,18人是16人包房的一个条件,现在来了10人,属于一方变更了条件,如果当初就是10人,或许根本就无法预订该包房。商家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必须点10个菜,没有提出总消费的要求,合乎情理。尽管《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有禁止收取开瓶费(允许自带酒水)和包房最低消费,但在消费维权实践中,以及被社会广泛公认的消费习惯允许自带白酒和红酒,鲜见自带啤酒案例。餐饮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完全平等的,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餐饮企业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既要遵守法律原则,也要尊重公序良俗,维护公平交易秩序。餐饮市场竞争非常充分,消费者完全用脚投票,赞成差异化服务,正如列车软座、硬座,飞机头等舱与经济舱票价差异一样,消费者完全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禁止霸王条款,也不赞成霸王餐。
5、饭店地面湿滑无警示 食客摔伤应担责。
消费者刘先生5月1日在南岗区自兴街13号皇城老妈火锅用餐后,从负一层到一层结账时,由于一层地面湿滑摔倒。当晚店内经理陪同刘先生先后到骨伤科医院、医大一院,医生初步诊断韧带拉伤,是否造成韧带断裂需要通过核磁进一步诊断。商家提出提供1000元代金券赔付未果。
点评:《消法》规定了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营业场所地面湿滑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商家应及时擦干,排除隐患。如刚刚擦过导致地面湿滑,也应该有服务人员对刘先生口头提醒或者在明显处设立警示牌。商家未依法尽到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应担承担相应的责任。
更多网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