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江苏省检察院对外发布,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嵇克俭(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5月30日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嵇克俭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嵇克俭,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嵇克俭利用担任江阴市委副书记、江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无锡新区管委会主任、无锡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项目投资、贷款担保、经营场所改造、资金拨付、工作开展、个人职务调整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被告人嵇克俭在担任无锡新区管委会主任期间,明知发放各类专项奖励须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履行向上级党委、政府报批手续,仍违反规定,擅自签批新区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在薪酬体系之外发放专项奖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