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正在经历着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根据人口惯性规律,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在2026年将超过3亿,2037年将超过4亿,2050年将达到4。4亿,约占总人口的30%。养老负担之重,由此可见一斑。同时,三分之一的老年群体将越来越成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坚持以人为本,共同担当养老责任,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可以说,养老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社会问题。“未来10到20年是我们的时间机会,如果把握不住,那么困难就将凸显。”养老形势异常严峻,养老改革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民政部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社会氛围。以宣传为先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群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传统养老观念向新型养老观念的转变,增强全社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意识。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采取股份制、PPP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融资环境。各级政府福彩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将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作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增加对养老服务业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积极探索拓展养老服务业市场化融资渠道。
四是加快人才培养,增加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智力资源。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水平。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工作格局。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分类管理等支架性养老服务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监督管理。
我们必须正视目前落后的养老结构,努力推动养老事业的变革,使养老机构经营和管理体制提升,机构运作模式不断创新,进而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果。要知道,精干、高效、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旦进入良性循环机制,它对于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具有重要影响,是新的GDP增长点,这要远比以低水平重复建设、用钢筋水泥来拉动GDP实际得多,也有意义得多。我们的政府与社会应该从更深层次的层面,主动而积极地认识、研究、解决养老事业的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