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民告官” 法庭上见“官”不见“民”
2016-04-15 08:00:40 来源: 南通网
南通网讯(记者任溢斌 通讯员王霖玉)昨天下午,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桩“民告官”案件,海安县县长顾国标作为第二被告出庭应诉。他是自2004年以来,继章树山、单晓鸣、陆卫东后,海安县出庭应诉的第四任县长。受邀旁听庭审的省人大代表梁永熙说:“县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原告、对法庭、法律的尊重,我给县长点赞!”
1月18日,原告孙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为违法,并撤销第二被告海安县人民政府相关复议决定。
昨天下午,被告席上两家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正襟危坐,而原告席却“虚位以待”。
“尽管今天原告没有来,关于这个案子,我还是要说两句。关于该案的争议焦点问题,县政府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已经尽到案件审查的审慎义务,并在复议决定中予以论证说明,希望原告能够准确理解,也恳请法院核实查明……”法庭上,顾国标诚恳发言。
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裁定,原告孙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庭审结束后,顾国标接受了采访:“作为海安县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是我的义务。今天坐在被告席上,我感觉到了法律的尊严。希望通过此次出庭应诉,提醒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依法解决好各类问题,从而更好地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好各项工作,把海安的法治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但法庭上常常是见“民”不见“官”。据介绍,海安自2007年至今,已连续10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42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近三年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46%。
[责任编辑: 丁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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