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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地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的 实施意见
2016年6月23日 88次
根据全国石文化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及时建立工作网络,培养骨干,拉动发展,拟在各地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石文化事业,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3、大专以上文化;
4、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等。
三、聘用程序
1、按照公告报名,填写《全国石文化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出具所在户籍地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农村乡镇与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材料;
3、进行面试和考核,择优录用;
四、主要职责
1、负责在区域内发展会员,负责会员年五件藏品的收集汇总,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全国石文化中心网站”,以通过“中心网站”销售或交流。
3、负责组织会员征订全国石文化中心内部刊物,收缴刊物成本费并及时上缴。
4、负责及时向全国石文化中心申请,为会员办理“会员证件”。
5、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半年一次小结,全年一次总结,采取书面形式汇报。
五、相关待遇
附《全国石文化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石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