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5日电 针对目前村级公共卫生人员缺乏的现状,绍兴县日前决定在全县建立和实施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村村设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以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根据要求,全县各镇(街道)都将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由村(居)委会推荐,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经公示后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聘任。县卫生局负责对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上岗前的业务培训考核,并做好日常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在该县富盛镇试点成功,正向全县推开,预计到年底能全面完成。
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卫生科普知识宣教工作,负责本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协助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疫点处理等。作者:骆尚木、安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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